「未必對方和自己會有相同的目標」是近期實踐《吸引力法則》時,所進一步探索得到的想法。或許也因此,才會提醒我們目標的設定中,不要設定特定人為目標,而「只要以人格特質來設定目標」。


最近,一位個案,在塔羅占卜結束後我們討論著,分手的對象是否可以捥回,以及《吸引力法則》要如何運用。

要如何捥回分手的戀人?我總覺得,除非自己身上有對方還依戀的東西,否則機會是蠻小的。然而,要如何創造令對方依戀的東西呢?在《吸引力法則》的論點中,我會說:「先調整自己的頻率吧!」

在《吸引力法則》中,「感覺」與「頻率」是一切的主導。所以要先想清楚,自己想要什麼樣的「感覺」?再進一步去散發跟這個感覺同等的「頻率」

最近,個案回饋:「當心情好的時候,對方就會主動聯繫,讓他感覺很開心」。

分手的對象,能不能捥回?
吸引力法則,能否成功?
在這位個案身上,似乎看到了成功的案例。

也 期侍有更多的成功案例

光行者 定宇 2009-2-27
初階一紅寶石之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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