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總覺得,任何的理念,應該是要協助人們往更好的生命方向發展。然而當事人接受那種理念架構,這就不得而知!能夠尋找得到,那就有協助的機會。

遇到一些為愛執著的人,有時會以一些「悲傷」的頻率,來捥回心愛的人。以往,用比較普遍的說詞,只能提醒他們:「這些方法不管用」、「這些方法不合理」。懂的人,他們自然會離開他們原來的模式,尋找新的方法來改善他們的互動。不懂的人,就仍然執迷不悟在其中。

最近,遇到一位類似的個案,他對《吸引力法則》也感興趣。在我們聊到:「他知道分手的戀人,已經有了新伴侶。而對方也只有在他失意的時候,才會回來照顧他」。此時,我則詢問他:「你喜歡這個感覺嗎?」、「你喜歡這種頻率的互動嗎?」

他在思考過後,自己下了一些決定。

或許,實踐《吸引力法則》是我與他的一個共同理念吧。
也連結了我與他......

光行者 2009-2-27
初階一紅寶石之光記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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