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 發生一件讓人很難受的事 
讓自己有一種被利用的感覺 
搞的這幾天十分沮喪 

或許 有的時候 
對於某些人 就得「公事公辦」吧!

難怪 之前有諮商師跟我分享到:
當那位朋友要讓我使出『諮商』技術時,此時我將要把他界定為『個案』的等級了!

這幾天 和「那位朋友」在互動的時候
讓人感覺到十分受挫

我將自己的學識用盡
並全心全力地在協助
然而得到的結果 卻連「基本的朋友」互動都沒有

此時 不禁在思考:「是否以後乾脆『公事公辦』算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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