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了解吸引力法則之後,我一直很喜歡「歡喜做、甘願受」這六個字。

因為,吸引力法則談的是「情緒頻率」的吸引,
此時,「歡喜做」十分重要,
也因為「歡喜」去「做」,
所以才能吸引來「歡喜」的頻率,
讓你「歡嘉」的人事物。


至於,面對到讓自己不舒服的果報,
此時,就需要「甘願受」了!

面對讓自己厭煩,討厭的果報,
當然,在那個當下,是處在厭煩的頻率之中,
所以,釋放出的頻率,以及吸引來的頻率,都是「厭煩」的。
如果,當下轉個心態可以「甘願受」呢?
那世界將會開始不一樣,

「甘願受」,不光是因為遇到令自己厭煩的事情,所以我要努力承擔去做。
更積極的,也甚至可以快樂的去做。
如果,可以積極到面對使自己厭煩的事,也可以快樂的去做,
那麼,「甘願受」與「歡喜做」是同步發生的。
這個「甘願受」也將為未來種下一個「歡喜」的種子,
在吸引力法則之下,未來也將會慢慢的轉變。

行者 謝定宇 2008-09-0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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