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追尋自己的快樂」、「追尋你的快樂」這是我常放在口中的一句話,也是由「吸引力法則」引申出來的一個體驗、一個法則。



早期,當人說我和他格格不入時,其實心中還蠻難過的,總覺得自己已經盡力在融入對方,在了解對方了,為何還會被人說我和他格格不入,甚至還會被對方挑一堆毛病。

當在新時代中,慢慢的建立自己的自信,以及慢慢的找到自己深層的需要時,反而覺得對我而言「追尋自己的快樂」是一件蠻重要的事情。

而到最近,再加上「吸引力法則」的練習時,遇到說我和他「格格不入的人」時,我反而會覺得奇怪?
試想,一般人是會去找他覺得「理念合」的,「聊得來」的人去互動。
即然,覺得這個人的理念和自己不合,又或者是和這個人互動有壓力,
那麼,為何還要勉強自己和他互動呢?
還是,讓自己自由吧!
去「追尋自己的快樂」,去「追尋你的快樂」,這樣子生活才會越來越快樂,不是嗎?

至少在「吸引力法則」的運作前題之下,這個理論是可以成立的。

我們以「吸引力法則」來思考一下,
當你和一個你覺得有壓力的人互動時,
當時的情緒狀態是什麼?
我想,理應是「壓力」吧?
那麼,依照「吸引力法則」會吸引來什麼?
我想,還是「壓力」吧?
那麼,如果是這樣子的話,為何又要勉強自己去和這個人互動呢?
何不去尋找一個你覺得輕鬆自在的環境,
會讓你輕鬆自在的人,來互動呢?

當然,這中間有另外一個「訣」,暫時當秘密保留下來,有機會我們再來分享這部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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