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不討論當事者內在心裡狀態為前題之下。在心想事成的技法中,「主動,積極!」往往是必備的特質!

就談談我這兩年來與銀行卡債協商的互動吧。
從一開始我主動找銀行談,請消基會,張老師協助處理。不過都告訴我無法進行協商。甚至還有人提醒我:「如果你不繳,後果你知道是什麼吧?」聽了真的很沒力。這是在2004年1月初的事了。
《卡奴站起來》網站開始運做沒多久,我也很「主動」的投入他們的行列,為的是希望能夠讓自己擁有一個,適度債務壓力的還款方式。
在 2006 年 8 月 ( 去年 ),順利的簽下了60期每月還款 28,534 元的債協合約(尚不含未加入協商的 5,500 元,故每月得繳 34,034 元),坦白說,這些日子怎麼過來的,我也還在迷迷糊糊的。我想可以歸功於自己「主動,積極」的尋求賺錢的機會,以及尋求貴人支援吧!
然而若沒有自己「主動,積極」且很踏實的尋求賺錢的機會,其實貴人也不會支援,這又是另外一層微妙的關係了。

在今年 3 月 15 日,貴人願意資助大筆金額,一次清償所有債務。因為對銀行體系運作有點概念,所以我一直很在意「清償證明」的核發!

從這兒,我開始進入「主動,積極」的主題了。

因為我很在意「清償證明」的核發!所以在 3 月 15 日,就跟銀行要求我需要「清償證明」,請他們核發給我。銀行也同意說好。
在這一年多與《卡奴站起來》網站共同運作的期間,也稍稍知道協債的流程,資料傳遞嚴重時,將會有將近一個月的誤差。所以預計,在 4 月 15 日起,才開始向銀行進行「追討吧!(錢都給你了,「清償證明」總該給我吧!

在四月初有陸續收到各間銀行的來信,然而在 4 月 15 日時發現,還缺三家!!!
那時就開始向最大債權行詢問,詳情是如何?
最大債權行答覆:銀行公會要各間銀行核發各間的「清償證明」,所以請我自己去向那三間詢問,跟他們說我的錢全繳了,請他們核發「清償證明」給我!
很離譜的,當我向另外三間詢問時,居然都是給一些很奇怪的答覆:

「你最大債權行是◎◎,你應該跟他協商!」
OS : 我當然是跟他協商呀,而且錢就是繳清了!?

「你有協商了啊,那就慢慢繳,會慢慢扣的!」
OS : 我就是錢繳清了,那還什麼慢慢扣呀?

然後又四間銀行打來打去,最後火大了,只好先向「銀行公會」詢問,該如何處理?
不論是他們或是我,都希望事情能夠盡速圓滿處理,所以也就是聽從「銀行公會」的人員指示,再向各銀行詢問清楚。

不過,這回我打電話的說法就不一樣了!
『我要清都繳給◎◎銀行了,目前要申請「清償證明」,能不能幫我查詢一下是那兒的問題,我還得向「銀行公會」回覆。』

『我目前要申請「清償證明」,能不能幫我查詢一下是那兒的問題?』
(>>>在客服還在講一些術語時<<<)
『請問這兒是客戶部門,那如果我要「申訴」,得向那個單位「申訴」?』
(>>>態度立即大轉變<<< ORZ.....)

在這樣子處理之下,事情也很迅速的解決了。
現在就在等最後兩張「清償證明」到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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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一個插曲則是,或許是我當初金額多報了,居然在○○銀行中,我有溢繳的現象!
而○○銀行要我申請卡片註銷,再來核發「清償證明」。而且還要退還我溢繳的費用。

在今天,我遲遲沒收到○○銀行的通知,就打電話過去詢問詳細狀況。
○○銀行告知:「再拜託您補上,款項轉入帳號之存褶。」
OS : 要存褶早說嘛,幹嘛拖到現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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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整體來論,如果我這回缺少「主動,積極」的態度,那很可能那三間「清償證明」會要不到!
或許,對某些人來說,「清償證明」算什麼?
但是,在我一連串的詢問過程之下。我會很懷疑,如果「清償證明」沒要到的話,除了可能雖然我的錢繳清了,而銀行也不會主動核發「清償證明」的狀況之外。
有沒有可能發生「帳戶尚未結清」的狀況?
有一間銀行告訴我,因為他們收到我的款項,未注明「結清」,所以不知道我這一大筆款項是怎麼樣的?
在我心中的OS則是「若在沖帳之後,還能計算利息,那我不就完了!」
若讓時間拖的越久,越扯不清!

如果,我這回沒有「主動,積極」去要「清償證明」,怎麼會知道有溢繳?
而如果我又沒有「主動,積極」去追溢繳款項的狀況,
那又怎麼知道還需要「存褶」影本,才能核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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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
多數當過兵的男生,
大概都知道一個蠻基本的觀念:
你的福利和權利,
如果你不主動爭取。
這是你自己放棄的!
請別在事後說人家不給你權利。

你自己都不尊重自己,
那別人為何要尊重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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