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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在看占星師何鼓老師的著作「電腦占星術2」,書中第28頁提到:「兩星彼此交角要在角距(Orb)內才有作用.........」。突然想起前一陣子有人詢問我「容許度」的問題。


多數的書中有提供不同的資料,一般而言,大概會是「6~10度」或「2~4度」。
例如:
太陽在牡羊10度,此時月亮在牡羊「4~16度」或「0~20度」的範圍中,就算是跟太陽「合相」了。

至於,多少範圍的容許度才算是標準呢?
以心理占星的實戰經驗中,就很簡單:「實際論論看!
如果,當事人活得出這組相位能量時,於占星師在解釋的過程時,當事人自然會聽到很細緻的解釋。至於,能多細緻就得看占星師的表達了。(有的占星師,甚至可以把你之前是如何生活過來的概況給描述出來。)

如果,當事人沒有什麼感受時,那可能有兩點:
一、當事人未能活出這股行星能量。
二、占星師的功力不足,未能針對這股能量進行足夠的銓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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