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說,占星學的符號徵兆,是不可避免的,是必然發生的事件。而且,在必要的時候,這件事也一定要發生!
  在定宇的論點中,我也支持這個想法。然而我更支持的是:「人的自由意志是可以重新選擇生命行進的方式。當再次遇到類似流年的時候,我們就要用自己的智慧去渡過這個難關,使生命達到更好的境界。」



  這幾天,我和一些人在分享。
  我們若以土星流年為主軸。平均土星7年就會與金星形成「合相(0度)」、「衝突相(90度)」、「對立相(180度)」。在占星符號的論點中,這些流年多數會造成情感的困擾,小的事件可能只是兩人的爭吵,大的事件則可能讓兩人分手。至於到底是大的事件?還是小的事件呢?
  在符號預測部份,可以用「角度的符號」來預測事件的等級(經驗中會是180>90>0度)。
  在「個人心靈素質」部份,那則是需要靠個人的智慧了。雖然,每七年可能發生類似的情感困擾。然而,是不是每一次都有學到人生必要的資源?當學到之後,是不是在下一回可以妥善運用?

  第一次,因吵架分手。
  第二次,因誤會分手。
  第三次......
  第四次,學會體諒.....
  第五次,學會包容.....客觀.......
  第六次,學會溝通.....
  第七次.....
  持續下去......
    將越來越好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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