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浩老師原文書導讀會摘要:
是「性格決定事件的發生」?還是「發生的事件影響一個人的性格」?以榮格心理學來論時,要學會找出來內在大我(Self)的引導方向。並且透過個體化的歷程,與內在大我的心靈指引合作,活出個人曼達拉,來成為真實的自己。這也是占星學在古代的修行用途之一。
Liz Green 在書中提到「在外面的事件,會啟動一個人的轉變,內在的大我會有一個指引力或驅動力,引導太陽活出來」。所以「自願接受指引來成就太陽潛力,又或者是被逼迫成就太陽的格局」,往往會是一個重要關鍵。
以靈性的層面來思考,當小我未認知大我的存在與引導,不願意接受引導時,那就很容易會是「被逼迫」的狀態,那就很容易遇到挫折或挫敗。(例如,有時會聽到東方的靈媒,告訴我們,他們在接受通靈前是遭受到什麼樣的「磨難」,後來才甘願接受通靈的指引。)
反之,如果一個人比較有自覺(甚至是天才),那就比較有機會接受到指引,當然也比較容易造就出英雄的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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